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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参军入伍学生成绩管理补充规定

发布日期:2023-10-30


一、入伍前课程成绩认定

1.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》〔2002〕参联字1号 (2002年9月10日发布)的文件规定:“在校大学生入伍前,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,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,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,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”,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给出期末成绩。分院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在当学期登统期末成绩。

2. 学生入伍前,如有个别课程不及格,则在离校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。

3. 在毕业学年参军入伍的学生,《顶岗实习》和《毕业作品》两门课程成绩参照《天津交通职业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执行,达到毕业审核条件准予毕业。

二、参军复学后相关课程免修

学生参军复学后,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》文件,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八条规定: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、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,直接获得学分。由学生申请,武装部、学工部、分院审核盖章后教务处备案执行(申请表见附件)。成绩认定为80分。



教务处

2018年10月24日



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参军复学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

姓名


性别


出生年月


政治面貌


院系


班级


学号


入伍时间


复学时间


申请免修课程

体育课 军事理论课

申请事由

简要说明

申请人签字:

年 月 日

武装部审核

审核点:该生为正常退伍学生

签字:

盖章: 年 月 日

学工部审核

审核点:该生已恢复学籍

签字:

盖章: 年 月 日

分院审核

审核点:确认该生免修课程及核对免修学期

申请免修体育课开设学期为:

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

签字:

盖章: 年 月 日

教务处备案

与相关开课部门协调成绩认定

签字:

盖章: 年 月 日

备注